挪用维修基金如何报案

挪用维修基金如何报案《 物业管理条例 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,给予 警告 , 没收违法所得 ,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;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,情节严重的,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。 【规章】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2007年12月4日建设部、财政部令第165号)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 法规 定,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。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情节严重的,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,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。 违法违规行为对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 处罚种类:1、警告;2、没收违法所得;3、罚款;4、吊销资质证书 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,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;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,情节严重的,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。 职权运行流程 立案 ;调查;审查;告知;决定;送达;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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